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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解答: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既然继承了遗产,就应该在遗产范围内偿还父母的债务,否则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如下面这个案件,儿子继承了父亲3套房子(两套商品房,一套宅基地房),但同时父亲还有30万银行的债务也留给了儿子。儿子继承房产后,不还债,直接把两套商品房卖了。银行起诉后,法院判决儿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儿子还是不还债,法院于是强制执行,冻结了儿子名下的所有资金账户(银行卡、微信支付、支付宝)。儿子提执行异议,法院不予支持。
裁定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遗产继承的范围及价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本案中,法院生效判决已判令陈儿在继承陈父遗产的范围内向某银行承担偿还责任。陈儿于2017年8月28日通过公证继承的方式,继承了陈父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的三套房产(两套商品房,一套宅基地房),此三套房产即为遗产继承范围。而三套房产的遗产实际价值部分,按照《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解释"第九十一条“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规定,应当由继承人陈儿举证证明。在此过程中,继承人陈儿已对其中的两套房产处置变现,但却没有提供该两套房产成交价值证据材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虽然两套已出卖的房产继承人陈儿没有提交成交证据及价值评估报告,但根据房产的查册资料及房产所处的区域位置,以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来看,陈儿所继承的三套房产价值均已超过其在本案中应承担偿还的债务。增城法院在执行中以陈儿继承的遗产超过债务而采取相关执行措施于法有据,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